
找刑事律師,最在意的三件事:
會不會被起訴要不要被關刑事律師費用多少
廖泓翔律師專辦刑事案件,從陪偵、做筆錄,到開庭辯護,
都能委任律師使委任人在過程中受法律保障
如果您是
被告
委任律師擔任您的「辯護人」
如果您是
被害人
委任律師擔任您的「告訴代理人」
很多人收到警察通知去做筆錄,第一個念頭都是這句
我自己講清楚就好
但偵查階段全程「偵查不公開」,在不熟悉流程的狀況下,講錯一句話都可能變成對自己不利的證據。這時候律師陪偵就很關鍵:
- 把握偵查黃金期,才有機會爭取不起訴、緩起訴
- 萬一被聲請羈押,律師也能盡快幫您爭取交保
一個刑事案件裡有三種法律人——但只有律師和您站在一起。
法官檢察官律師和您站在一起
委任後,律師能:
刑事律師費用怎麼算?單次陪偵、偵查委任、全案委任收費不同,
下方「刑事律師費用怎麼算?」有詳細說明 →
刑事辯護服務範圍
被告角度 ・ 全程為被告辯護
3
審判辯護
擬定辯護策略、整理證據、閱卷、出庭為被告辯護,於法庭上完整呈現對您有利的事實與法律見解,爭取最有利的判決結果。
被害人角度 ・ 主張權益
另一種當事人身分
被害人告訴代理
遭受犯罪時,您不必獨自面對。律師可受被害人委任擔任告訴代理人,協助您正確提出刑事告訴、表達有利陳述、整理及提出證明被告犯罪的證據,並在偵查與審判中主張權益。
- 代為提告、掌握告訴期限
- 聲請調查證據、出席偵查庭
- 刑事附帶民事,求償並進
刑事律師費用怎麼算?
刑事案件依「委任階段」分別收費——偵查與審判是兩個不同程序,分別收取費用
以下為一般收費級距,實際報價以個案評估為準
單次律師陪偵
依律師到場時數計費,每小時約 6,000–10,000 元。適合只需律師陪同做一次筆錄、偵訊,於訊問時在場並提醒您適時行使緘默權。
偵查階段委任
偵查階段為獨立委任、獨立收費,自偵查開始委任至偵查終結,把握偵查黃金時點,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。費用依案件複雜度議定。
審判中委任
審判階段為獨立委任、獨立收費,一個審級委任費約 8–12 萬元起,依案件複雜狀況調整。審判中委任承接法院審判全程,不含偵查階段。
全案委任:律師陪偵+偵查中一併委任,將提供全案委任費用折扣
※ 實際費用會依案件類型、證據多寡、案件複雜程度而有不同,建議先透過 LINE 初步諮詢,由廖律師評估後提供明確報價。
刑事案件常見問題
緩起訴和不起訴有什麼差別?
不起訴處分是檢察官決定不將案件提起公訴、程序就此終結,分為「絕對不起訴」(刑事訴訟法第252條所列法定事由,如犯罪嫌疑不足、告訴已撤回等共十款)與「職權不起訴」(第253條,針對較輕微案件,檢察官參酌刑法第57條認以不起訴為適當);確定後原則上不得再就同一案件起訴。緩起訴(第253條之1)則是檢察官「暫緩」起訴,適用於死刑、無期徒刑、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,並訂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緩起訴期間;被告須在期間內遵守檢察官所定條件,期滿未經撤銷者效果與不起訴相同,但期間內若違反條件或再犯罪,檢察官得撤銷緩起訴、繼續起訴。
收到警察電話通知做筆錄,一定要去嗎?可以帶律師陪同嗎?
收到通知後,建議先釐清自己的身分(被告、證人或關係人)與案由。無論身分為何,您都有權委任律師陪同到場(刑事訴訟法第27條、第245條),律師可在訊問時在場、陳述意見,並提醒您適時行使緘默權、避免留下不利陳述(第95條)。做筆錄前先諮詢律師、由律師陪同前往,往往是把握偵查黃金時點的第一步。
什麼是職權不起訴?
職權不起訴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第253條,是指對於第376條第一項各款所列的較輕微案件,檢察官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情狀(如犯罪動機、手段、犯後態度等),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時,得依職權為不起訴處分。換句話說,即使犯罪嫌疑存在,檢察官仍可能基於個案情節輕微而不予起訴;能否爭取,常取決於和解狀況、犯後態度與律師的陳報策略。
成功案例
刑事辯護懶人包:做筆錄、陪偵、不起訴怎麼辦?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