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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從事股票推銷業務工作,因買賣股 票糾紛被提告詐欺而遭警拘提,經廖律師協助辯護後,先獲得檢察官交保,最後再成功獲得不起訴處分!
本案被告從事股票推銷員,工作內容是媒介客戶與公司買賣未公開發行之股票。後來因買賣糾紛被客戶提告詐欺,被告便請廖泓翔律師陪同至警察局及地檢署接受偵訊。
廖律師有豐富的陪同偵訊經驗,雖然筆錄開始前,依法被告只有一個小時的時間可以跟律師討論案情,但廖律師憑藉豐富的經驗,仍在最短時間內擬定答辯策略,成功讓被告獲得檢察官諭知交保。
後續在偵查程序中,被告繼續委任廖律師辯護,成功在地檢署的偵查階段,就幫助被告獲得不起訴處分,避免還要耗費許多時間、精力在法院審理程序中去證明自己的清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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