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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筆錄需要請律師嗎?
客戶常常來諮詢問律師,去警察局/調查局做筆錄需不需要請律師? 請律師能做什麼? 一、什麼案件會去做筆錄? 警察及調查官是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,刑事案件常見的類型例如: 傷害、恐嚇、妨害名譽、性侵害、性騷擾、偽造文書、洗錢、毒品 等,所以當事人會收到通知單要去做筆錄,大概都是遇到刑事案件,可能是以「犯罪嫌疑人/被告」的身分被傳喚,也可能是跟案件有關係的「證人」。 依目前法律的規定,只有「犯罪嫌疑人/被告」可以請律師去警察局或調查局陪同做筆錄,「證人」是不可以請律師陪同的。 二、請律師能做什麼? 做筆錄是刑事案件偵查的第一步,警察/調查官會先依據被害人提告的案由(傷害、恐嚇、妨害名譽等)以及主張的事實預先擬好要詢問的內容,整理成好幾個甚至好幾十個問題,透過我問你答的方式來釐清案件。 (一) 做筆錄前的討論 很多人不知道做筆錄的重要性,筆錄會大大影響後續偵查的方向以及檢察官的判斷! 結果做完筆錄才發現回答了很多都是對自己非常不利的內容,導致案件朝向糟糕的方向發展。 而律師的功用是,在「犯罪嫌疑人/被告」接到通知要去做筆錄之前,律師會詳細的與當事人討論
4月13日


被警察帶走怎麼辦? 律師能幫我什麼?
在現實的場景中,司法警察機關在偵查程序中是否完全遵照法律的規定辦案,在追訴犯罪的同時,也恪守保障人權的使命,做到毋枉毋縱?
2024年6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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